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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法院档案馆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项目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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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11 16:09:05 打印 字号: | |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项目名称:句容市人民法院档案馆气体灭火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SZC-2024-094号。现将有关情况如下: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提供相关证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联系人(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句容市华阳西路3号,江苏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楼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及线上邮箱获取,邮箱:656824817@qq.com

4)联系人:魏飞   联系电话:13952993320  0511-87273707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磋商文件材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范围:句容市人民法院档案馆气体灭火系统建设安装,完成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本项目最高限价:338908.72元。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成交供应商数量:

1)采购人:句容市人民法院

地址:句容市文昌路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0511-87996118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4)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五、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句容市华阳西路3号,江苏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2:00至2:30(截止时间)。

八、磋商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24日北京时间下午2: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九、代理机构:江苏资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飞   

联系电话:0511-87273707  13952993320

十、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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