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通过法官“多走动”,实现群众“少跑腿”,将公平正义带到群众身边。后白法庭积极探索创新“六在六融”多元共融合力解纷工作法,再次到句容市郭庄镇矛盾调解中心“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被告系兄弟俩,1982年,兄弟俩的父亲在世时,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了村里的土地。1984年,作为哥哥的原告结婚,其父将承包的其中一块地分给了哥哥。1986年,作为弟弟的被告退伍回乡,其父又将其中的另一块地分给了弟弟。1998年二轮承包时,考虑农业税费以及二轮承包年限30年,父亲因年纪较大无法继续承包,就以被告的名义与村委会签订了农业承包合同,被告办理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但由于受当时的技术条件限制,被告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上仅载明了面积,无具体地块及相应四至。现作为哥哥的原告主张两块承包地归原告所有。
庭审中,兄弟俩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兄弟俩的父母早已去世,由于弟弟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土地承包合同上仅载明了面积,无具体地块及相应四至,到底弟弟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包括哪几块土地,具体四至如何,兄弟俩都各执一词。由于双方分歧太大,矛盾由来已久,庭审中,承办人让兄弟俩陈述了各自的意见,核实了有关案件事实。
一直以来,后白法庭积极探索推动联动共享、多元共治的矛盾化解格局,法官借助巡回审判手段,积极发挥多元调解优势,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网格力量参与纠纷化解,依托“融合法庭”融入基层治理大局,走进乡村,就地办案,致力将矛盾化解于基层,隐患消除于萌芽,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基层社会治理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