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后白法庭到句容市郭庄镇矛盾调解中心“巡回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方式,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2024年3月,后白法庭受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系村委会,被告系台胞。2012年,被告租赁原告的旱地、水田近二百余亩,租期十六年,后被告未按约支付租金,原告诉至法院。
台胞在大陆投资,最担心的是法律差异。考虑到两岸法律差异,承办人在开庭前先与被告电话联系,向其解释诉讼程序、告知其权利义务,充分保障台胞的合法权益,同时承办人还决定将法庭搬到郭庄镇矛调中心,村委会干部、驻村调解员及群众代表数十人进行了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