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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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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13 15:14:35 打印 字号: | |

根据江苏法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组织镇江地区书记员招录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为:

笔试时间:8:30-10:00 (考生8:00进入笔试考场签到)

机试时间:10:30-11:30(考生10:15进入机试考场签到)

二、地点

镇江市信息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536号,润州交警大队右侧。

三、参加对象

报考丹阳市人民法院、句容市人民法院、丹徒区人民法院、京口区人民法院、润州区人民法院,且通过技能筛选的应聘人员(以招录法院通知为准),考场安排将现场张贴于考点处。

四、携带物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必备用品;

3.除亚伟、飞耀等特殊输入法可自备工具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携带个人键盘。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16日8:00至5月18日8:00登录江苏法院书记员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7:50开始进入考点,9:00后禁止进入考点,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3.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将个人物品集中存放于指定位置;

4.应聘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备查,并严格遵守《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附件1)。音频文件播放过程中,如因机器故障影响正常考试、并经现场确认可补考外,其他因个人操作等原因影响考试的,一律不安排补考;

5.应聘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6.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

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为确保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以下考场纪律,请全体考生认真遵守: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核验身份后按规定时间入场签到。笔试开考后30分钟禁止入场,笔试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速录技能考试音频开始播放后禁止入场,不得提前离场。

2、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考生携带的手机应当关闭,并将关闭的手机 、U盘等电子设备和个人物品统一放至指定位置;

3、独立完成考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1)抄袭他人答案、拷贝他人考试文档的;

(2)将试卷带离考场的;

(3)私自拷贝听打考试文档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U盘、耳机、手机等电子设备的;

(5)为他人提供答案和考试文档的。

4、速录技能考试音频播放完毕后,立即保存好听打的内容,关闭记事本,点击提交按钮,向服务器提交考核文档,不及时提交文档,视为违纪。

5、速录技能考试使用考场提供的标准键盘和词库,严禁自带键盘入场(专业速录设备除外)、严禁使用自带词库。如需安装特殊输入法的,需事先报告监考老师,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安装。

6、速录技能考试过程中如遇机器意外故障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并坐在位置上等待监考老师处理,不得影响他人考试。

7、参加速录技能考试需候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进入候考区域签到候考,听通知方能进入机试考场;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签到或期间擅自离开候考区域,考试成绩无效;候考人员一律关闭手机,并将手机装入信封内,集中存放于指定位置,凡是发现在候考期间使用手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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