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两所”,是由“法庭干警+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调解小组,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三家联合响应,合力进行化解。对于发生在基层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一庭两所”攥指成拳,提前介入共同调处,减少诉讼,通过调解前置、联合调处,大量民事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
近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与辖区茅山风景区派出所、茅山风景区司法所就发生在辖区的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开展诉前联合调解。2023年12月6日上午,家住句容茅山的祝某在该村一处房屋装修砸墙时,因墙体倒塌,致祝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从而引发纠纷。受害者家属与房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鉴于该案件当事人均系茅山本地村民,对立情绪严重,处理不慎可能引发更大冲突。为彻底化解矛盾,实现邻里和谐,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后白法庭接受茅山风景区邀请与当地派出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该案开展联合调解工作。调解现场,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联合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句容法院后白法庭将持续深化“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提升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矛盾不出村”,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