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近日,后白法庭联合天王镇唐陵村委会协助我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8年二轮承包时,老刘取得了位于句容市天王镇唐陵村村民委员会某村民小组某地块1.84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为30年,因土地闲置,老齐要求老刘将涉案土地交给其耕种,并同意上缴费用,双方口头约定租金标准,2021年已近六十岁的老刘要求已逾七十岁的老齐返还涉案土地。而老齐辩解,2000 年左右自己开始耕种涉案土地,双方未约定过租金,现在案涉土地上种了乌桕树。庭审中老齐同意返还1.4亩土地,但要求老刘支付补偿费。双方争执不下,经当地基层组织多次调解无效后,老刘遂纸诉状将老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1.84亩承包地,案件经二审终审认定老齐应返还老刘1.84亩承包地。
因老齐坚决不按判决内容执行,老刘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年龄较大,系同村村民,且居住较近,执行局与辖区法庭沟通后,决定共同到双方住地进行现场调解。鉴于唐陵村系法庭共建单位,法庭干警又提前邀请了村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参与协调,通过不断向老齐及家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并用通俗易懂的方言俗语向老齐家人做思想工作,最终,老齐同意移栽涉案土地的种植物并退还老刘承包地,案件得以妥善处理。
人民法庭联合基层组织配合执行是句容法院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的特点,与熟悉本地乡土人情的基层组织构建便捷高效的联动机制,助力打破执行僵局,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