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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司法有温度 民心更温暖——句容法院“家门口式”诉讼服务成功调解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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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句容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20 09:37:02 打印 字号: | |

2021年7月份,智力残疾三级的孙某将丈夫赵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并尽扶养义务,得知自己被诉后,赵某也不甘示弱,在2021年8月份,赵某以孙某隐瞒病情与其结婚为由,要求离婚,婚生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后白法庭受理该两起案件后,主动联系孙某家人并向其了解到,孙某在2010年12月份就被鉴定为智力残疾三级,一直由父母照顾生活,2015年春节经亲戚介绍与赵某相识,同年9月领取了结婚证,2016年1月生育女儿。生完小孩后,孙某身体不适,也是其父母送去医院治疗、照顾,赵某对其关心较少。详细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经过讨论、分析,认为两起案件可以并案处理。考虑到当事人有一方是残疾人,行动不便、认知能力欠缺,承办法官并没有按照常规案件处理,而是决定到孙某家中审理此案。由于孙某的表达存在一定的障碍,承办人耐心地听取了孙某的意见,孙某父母也恳切地表达了对女儿感情、家庭生活、子女抚养的意见。承办人从情理、法理出发,通过现场与原、被告的不懈沟通。最终,赵某、孙某及孙某父母就离婚、扶养、女儿抚养、探望权及经济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了一致性意见。

案件结案了,但协议是否真正落实,残疾人孙某是否实际收到补偿款,仍牵挂着承办法官的心。案件调解结束后,经与赵某及其代理人联系,承办法官再次带着法律文书和赵某代理人一起来到孙某家中,并当场将钱款一次性结清。至此,两起案件一次性处理完毕,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离开孙某家时,孙某及其家人拉着承办人的手久久不愿松开,似有千言万语。

既要准确适用法律,也要实实在在为老百姓解决问题,让老百姓从每一次与司法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今年来,后白法庭在全庭干警的努力下,始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牢记于心,充分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诉讼群体的司法需求,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切实做到司法服务零距离,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提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助力乡村和谐,让司法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句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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