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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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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1-13 16:17:53 打印 字号: | |

句容市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27

 

 

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13日在

句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锁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打造高质量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4290件,其中新收12358件,加强诉源治理与开展百日清案攻坚战双管齐下,结案12895未结1395件,同比减少27.8%8项主要审判质效指标有5项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居镇江法院首位,其中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一审服判息诉率、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等指标稳居镇江法院前列。

一、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深化平安句容建设。受理刑事案件585件,审结507件,判处罪犯717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围绕实现三年为期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20181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966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41人,其中2020年审结徐金明等人涉黑涉恶案件323人、保护伞案件12人,实现案件清结目标;加大黑财清底攻坚力度,大力开展打财断血 [2]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145.05万元;围绕做好六建工作[3],制定相关文件15个,针对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发送司法建议5份,走进乡镇社区开展大宣讲等活动,推长效常治持续整治非法金融活动,纵深推进套路贷及虚假诉讼专项治理[4],有效防范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虚假诉讼实现非法利益保持惩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341人,审结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42198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3227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民生领域犯罪,审结杨铭等3人通过虚假外汇交易平台骗取受害人300余万元电信诈骗案。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15人。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严惩涉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7人,全部判处监禁刑;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7人,依法判处非监禁刑5人,对7名未成年被告人全部实行犯罪记录封存。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开展法治教育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14次,参与学生700,联合市妇联、团委开展回访帮教、救助活动11次。

(二)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产业强市等战略部署和打赢三大攻坚战助推产业强市。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精准把握企业求,制定司法助推产业强市实施意见18项,相关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1篇案例入选镇江法院助推产业强市十大典型案例。认真对照执行合同、司法程序质量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妥善审结合同纠纷4031件,标的额18.53亿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评估,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成功处置宁句城际轨道东门站建设营业用房征收和恒大房地产“无理由退房”引发的系列纠纷,协助政府解决福龙钢材市场征地拆迁、丰盛集团债务、五洲国际工博城项目善后等重大问题。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全面规制金融借贷高利行为,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65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审结涉安全生产犯罪案件9件,建立安全生产案件反向审视和必发司法建议制度,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为打赢安全生产突围战、提高安全发展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通过破产清算使恒祥纺织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清理破产资产和债权债务1.08亿元,盘活闲置土地4.79万平方米、低效厂房2.93万平方米,妥善安置职工531名。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推动建立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设立破产管理人费用基金,协调各方力量促进市场出清和优化整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持续落实全省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和镇江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5]新机制。推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6]落实,加大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协助破解甲城片区、华阳街道府东巷等拆迁难题。

(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强司法应对,制定6个文件确保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工作稳步推进依托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微解纷等平台,积极推进在线诉讼,网上成功立案2752同比增长143.1%,实现互联网开庭和在线调解,网上开庭38场次网上成功调解案件58件。下沉一线参与防控,组织85名干警赴街道社区、重点路口等场所协助开展疫情检查监测等工作精准服务复工复产,进社区、企业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释疑解惑12通过院庭长带队走访辖区企业、加强线上沟通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推出支持保障企业渡难关措施11条,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不利影响。

(四)打造实体一站式多元解纷枢纽将一站式建设作为高质量司法的“亮点工程”、法治建设的“强基工程”抓牢抓实,被评为全省多元解纷示范法院。坚持关口前移,完善诉源治理机制。自觉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参与无讼村居(社区)创建三官一律进网格工作报到率100%,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高诉前调解比例,除不适宜调解案件,其余案件均实行诉前调解程序前置民事条线司法辅助人员全面参与指导诉前调解,切实提高诉前调解率和成功率。坚持提升诉非对接实质化水平。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非诉解纷资源入驻非诉讼服务中心,会同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民调解员6驻院调解,协调7名律师提供驻院法律服务。全年诉前调解案件4376件,同比增长658.41%,诉前调解分流率75.59%成功率26.57%,新收案件7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一)深化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诉讼服务模式转型升级,新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立案服务区正式投入使用线上、线下、掌上三位一体诉讼服务格局进一步完善建成集网上服务、自助服务、人工服务于一体的多层次诉讼服务体系,全年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2.35万件次,跨域立案42件。加强智慧诉讼服务建设,聚焦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2.0[7]要求,不断推进在线调解、在线保全等诉讼服务平台搭建与应用。建成集中送达中心,实现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一站式综合送达,完成3868案件10614人次送达诉讼材料,送达成功率92.31%,平均送达时长1.76

(二)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审结抚养、赡养、离婚等家事案件746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案件101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审结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纠纷17件,在法治框架内依法保障并正确引导农村土地确权、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1件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快清理涉农民工工资民事案件,审结涉农民工工资案件365 件;持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力度,执结案件111件,执行到位标的415.9元。扎实开展集中治理涉诉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涉诉信访案件攻坚化解成效。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万余元,传递司法温度

(三)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执结案件5201件,执行到位标的3.89亿元。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手段最大可能查找被执行财产,开通不动产查询查封专线,实现与句容不动产登记中心线上信息共享依法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措施,开展打财断血、服务六稳”“六保等专项集中执行15次,强制搜查25处,拘传61人次,拘留24人次。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8]迭代升级,全面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案件无纸化与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的民事执行实施权“一体两翼”运行新机制。全面推进“执转破”[9]工作,畅通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渠道,移送“执转破”案件11持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实行一案一账号管理,确保每笔执行款流转和发放高效透明、全程留痕规范司法拍卖工作,网上拍卖资产216件,成交133件,成交金额1.31亿元,平均溢价率17.38%落实执行工作一案双查机制,坚决查处违法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问题。

(四)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庭审直播、以案释法等方式将案件审理打造成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评价功能,网上直播庭审4498件,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案例宣传99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浓厚氛围,首次抖音直播执行现场,3小时直播吸引70万人观看,收获近50万点赞和1.2万条留言。落实普法责任制,组建民法典宣讲团,深入机关、社区等开展宣讲7,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自编自导自演首部微电影《圈套》,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

三、坚持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健全公正高效司法机制

(一)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聚焦目标导向,积极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加强对六类案件[10]监督、全程留痕、组织化行权。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的规定》,严格推行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制度,着力解决“类案不同判”问题。认真执行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切实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在研究疑难复杂案件、促进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统一方面的职能作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52次、审判委员会29次。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对联络走访代表委员7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5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信件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提升智能化监督管理水平推进政法大数据平台应用,所有刑事案件均通过政法业务协同系统推送出庭通知、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逐步实现刑事案件协同办理由线下向线上转变启动审判风险监督和流程风险防控、裁判文书纠错等系统运用,实现监管全程留痕。

(二)推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11];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52386人,对轻微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结案174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天;推行律师辩护全覆盖[12],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68人次。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扩大速裁简案范围,严格简繁转换、简转普程序审批分流简案4228件,分流率73.02%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稳定高于省、市平均值;推广批量案件示范性诉讼,积极探索简案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改革,提高司法效率。推动完善调查令制度[13],保障和规范律师调查取证权,收到调查令申请147份,签发 144

(三)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型办案团队建设,将人民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促进调解与诉讼有效衔接、协同发力。健全审判团队人员分类管理考核法官助理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审判团队运行效能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主审或担任审判长审结案件7219件,占结案总数的55.99%深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动态调整规范化,落实常态化增补机制,遴选员额法官 4名、动态确认增补2名,目前共有员额法官44人。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实现法官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常态化。

(四)深化信息技术深度应用大力推进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建设,全面加强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江苏微解纷、在线音视频调解等平台运用,全力推行网上咨询评估、立案、查询、调解、司法确认等线上诉讼服务。畅通技术对接,加强技术保障,积极推行互联网开庭,推进网上办案,通过疫情防控倒逼智慧法院建设和成果运用加速升级。推进电子卷宗在文书智能生成、电子送达、网上阅卷等方面的深度应用,扩大无纸化办案适用范围,实现立案速裁、民事案、刑事速裁简案和执行案件无纸化办案。

四、坚持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制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实施意见,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14]落实全员政治轮训工作,增强两个维护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和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并做好整改落实。深入实施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行融入式党建[15],少年家事审判被市委命名“共产党员示范岗3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重大敏感案件舆情风险排查研判和应对,严格落实舆情应对处置三同步机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49场次,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积极开展“百日办案竞赛”和“七星两优”评选[16],定期举办法官讲堂、文化沙龙活动,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干警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调研工作,10余篇调研文章获市级以上表彰。

)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层级签订责任状,拉紧链条压实责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全力配合完成市委巡察和镇江中院司法巡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动真碰硬、真抓严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开展“以案释法、以案释纪、以案释德”警示教育和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文明规范司法”等专项整治活动,对新任干部和员额法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因私出国(境)、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规定,联合派驻纪检组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坚持挺纪在前,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9名干警进行问责处理。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在打造高质量司法的征程上坚定前行,全体干警甘于奉献、奋力拼搏,20个集体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我院被评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集体,并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强市的实效性不够显著,服务保障的着力点、结合点还需深挖;二是办案质效需进一步提高,有的案件裁判尺度不够统一,少数案件办理周期偏长,执行长效机制持续完善,新的审判权运行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制需不断健全;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纪律作风建设需持之以恒、持续深化极少数干警仍存在司法作风不正、纪律规矩不严等问题,法院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仍需优化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深剖根源,精准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句容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关键一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打造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狠抓从严管党治院提升服务成效、增强办案能力”为着力点,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法院工作市委工作布局同频共振、同向聚合,为纵深推进“一福地四名城”美好愿景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上彰显更高站位,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持续深入用新思想解放思想、指导行动,进一步找准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推进高质量司法实践。

二是在服务保障大局上展现更大作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十四五”规划中有关法治建设部署,强化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一福地四名城建设、产业强市等战略实施提供精准司法服务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提升“办理破产”“执行合同”等工作质效,助力句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司法应对,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更实成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面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效能,强化诉源治理,不断优化高水平多元解机制和高品质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低的司法产品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四是在改革创新上实现更大突破,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类案、关联案件及新类型案件强制检索,充分利用信息化监管、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平台,不断优化监督制约体系完善诉讼制度建设,深化“分调裁审” [17]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提升办案效能。促进语音识别、远程视频、智能辅助、电子卷宗等科技创新手段在司法领域深度应用,努力把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到新水平。深化司法公开,建设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五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坚持更高标准,着力打造高素质队伍巩固深化专项整治、专项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巡察、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刀刃向内、靶向精准,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为牵引,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深化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判队伍。全方位、立体式接受人大、政协和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改作风、树公信。

各位代表,让人民满意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忠诚履职,奋发作为,以现代化的审判能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推动句容全面争先进位、奋力追赶超越,把“一福地四名城”美好愿景演绎成现实,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附件:

《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2018年为专项斗争推进年,2019年为重点问题攻坚年,2020年为长效机制建设年。目标任务是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打财断血: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并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根据查明情况,依法作出处理;依法通过追缴、没收个人财产等彻底摧毁黑社会组织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3]“六建”工作: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建立健全职能公开的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建立健全精准有效的督导督办机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持续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

[4]“套路贷”及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采取欺骗、胁迫、滋扰、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2019年8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向江苏反馈督导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对“套路贷”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治理,江苏省法院迅速出台全省法院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组织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年底,对2016年以来“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进一步排查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和相关群众举报投诉数量大幅度下降;到2020年年底,“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得到根本遏制,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5]全省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2013年开始,江苏省法院在全国率先构建以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为标志的专门化审判机制,决定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交由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归口审理。2013年12月起,镇江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明确句容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由丹阳法院审理,镇江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由京口法院集中审理。为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审判的制约,2018年江苏省法院决定在“三合一”集中管辖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环境资源审判“9+1”新机制,即在苏州姑苏区法院等基层法院设立9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全省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在南京市中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和不服9个环境资源法庭审结的上诉案件。根据相关要求,在南京玄武区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自2019年11月1日起,集中管辖句容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

镇江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经镇江中院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镇江市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润州区法院集中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仍由属地法院管辖。

[6]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指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由法院审查作裁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原则。

[7]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体系2.0版:最高法院下发《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质效评估指标体系2.0版指标及说明》,对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等各环节建机制、定规则、搭平台、推应用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

[8]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的具体方式。在该模式下,执行指挥中心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承担起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该模式改变了由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实现“最强大脑”与“最强团队”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9]“执转破”:是指法院对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同意,将其所涉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机制。因涉及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转换衔接,故称之为“执转破”。

[10]“六类案件”:是指(1)涉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2)疑难、复杂且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3)可能发生类案裁判冲突的案件;(4)法官可能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审判;(5)超长期未结案件;(6)重点信访督办案件。

[11]庭审实质化“三项规程”:指最高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是人民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主要抓手。

[12]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94月,江苏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除依法应指定辩护的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13]调查令制度:2019年10月24日,江苏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民事诉讼中适用调查令的规定(试行)》。根据该规定,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由其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核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签发调查令,交律师据以向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人民法院不予签发调查令;调查令指定的调查内容涉及个人重要信息的,被调查人应当将相关证据密封后提供,律师不得私自拆封。

[14]“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在全国法院系统深入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通知》,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理论自学、扎实开展宣讲辅导、集中开展讨论辨析、全面坚持政治建设等,坚定政治站位。

[15]“融入式”党建: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平台、丰富举措等方式,将党建工作深度融入执法办案、司法服务、队伍建设,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法院发展的源头活水。

[16]“七星两优”评选:为鼓励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镇江中院出台文件《全市法院“七星两优”评选办法(试行)》,评选设置“办案之星”、“质量之星”、“效率之星”、“效果之星”、“调解之星”、“司法公开之星”、“服务之星”、“优秀法官助理”、“优秀书记员”九项称号,简称“七星两优”。

[17]“分调裁审”:人民法院通过健全完善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简案快审机制,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促进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诉讼程序体系。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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