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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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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1-10 15:58:55 打印 字号: | |

句容市十六届人大

四次会议文件(25

 

 

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

句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锁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一九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审判质效双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7467件,其中新收15387件,结案15360件,同比分别增长11.25%12.33%14.9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稳居镇江法院前列,审判质效呈现收案增幅放缓、结案总量持续增加、未结案件小幅下降、审判质量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

一、坚持惩防并举,倾力保障平安句容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7件,审结525,判处罪犯752人。坚持罪刑法定和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依法对313名被告人判处缓刑,对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2件52人,审结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36件219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8件218人,审结危害食品安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事关民生利益犯罪案件7件20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面配合、对接监察体制改革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813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1],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135人次,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对376人适用该制度。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3],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审理贺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宓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刑事犯罪案件。截至目前,我院共受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5件41人,均已审结,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重刑率56%。加大“打财断血” [4]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所有被告人均判处财产刑,5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所有财产刑均已移送执行执行立案32件,执行到位24.9万元,并查控2套房产。加强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等单位沟通协调,完善提前介入机制,对4件涉黑涉恶案件沟通会商10次。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完善排查、移送、反馈机制,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26,协助相关单位核查线索6并及时反馈。积极营造浓厚氛围,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涉黑涉恶案件庭审2次,走进校园、社区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题讲座3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针对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意见,根据上级法院和各级扫黑办部署要求,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排查整改诉讼案件、执行案件、审判管理、财务管理、队伍管理等5个方面突出问题,推动法院工作整体提升

系统治理“套路贷”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化。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5]2016年以来办理5398件民间借贷诉讼案件979件执行案件全面复查,上级纪委和法院交办的重点案件、涉黑涉恶刑事犯罪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所涉重点人员关联案件进行排查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456件案件及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P2P网贷等涉嫌“套路贷”执行案件裁定中止执行16件、不予执行41件。完善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机制,对民间借贷及关联案件集中在一个合议庭审理立、审、执各环节依托“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6]及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强制检索坚决彻底切断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违法犯罪的通道。推进部门联动,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分2批将68列为疑似职业放贷人,并向公安、检察及金融监管部门备案,联合管控、动态管理;向江苏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移送犯罪线索95条2019年8月份以来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39.7%。

二、聚焦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成效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0395件,审结9121件,解决争议标的22.08亿元。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审结劳动争议、医疗、物业、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1522件。巩固家事审判改革[7]成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妥善审结家事案件1055,调解撤诉率70.14%,1篇案例获评“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优秀案例”,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被评为第二届感动句容人物。依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52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完善矛盾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推动将“民事(行政)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全面推行“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在各乡镇设立审务工作站,法官、法官助理全网格覆盖,开展指导、参与调解等工作,选派17名法官担任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和“非诉讼服务分中心”,选聘人民调解员6名,推进婚姻家事、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8类纠纷诉前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分流案件560件。

护航经济发展高质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依法处置出清“僵尸企业”为重点,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新收破产案件2件,审结1件。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拘传及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审结与公司、企业有关的纠纷166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调节、引导和规范作用,审结买卖、租赁、承揽、运输等合同类纠纷1225件;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发展动态,审结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等案件886件,解决争议标的4.21亿元,引导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金融安全保护,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票据、保险等案件2645件,解决争议标的7.97亿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24件,审结116件,助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发送书面司法建议9份;全面助推行政审判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全省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8]和镇江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9]新机制,加大与管辖法院协作,加强与政府等相关行政部门沟通联络,推动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持续解决执行难。巩固提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330件,结案5574件,执行到位标的4.26亿元。加大执行强制措施运用,常态化开展凌晨、夜间、假期等非工作时段集中执行,扎实开展“打财断血”、职务犯罪财产刑涉金融犯罪、民生、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等五大专项执行行动,累计开展集中执行44次,强制搜查51处,拘传172人次,拘留74人次。加大财产处理力度,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司法拍卖等工作,网上拍卖资产236件,成交126件,成交金额2.07亿元,平均溢价率22.4%。持续优化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 [10]实体化运行,对各项职能定岗、定责、定人、定标准、定时限,加强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监管职责;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严格执行款物发放五级把关及线上线下衔接一致的审批流程,健全执行案款时发放长效机制。巩固并推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大力推进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制度化,完善激励考核机制,网格员协助完成委托事项98件,联动执行成效切实提升;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推进执行失信信息与公共信用平台对接共享,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37人次,限制高消费3685人次,1468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义务。以大力开展执行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推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

三、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

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整体推进、系统集成、务求实效上下功夫,稳步有序健全配套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职能配置和人员调配,按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11]积极推进新型审判团队建设,综合工作实际、人员结构等因素,优化团队组建模式,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增强团队整体战斗力。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杜绝挂名办案、办理批量简单案件等情形,院庭长审结案件8444,同比增长27.09%全面实施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定实施办法,明确繁简甄别标准、分案方式和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9月26日全面运行以来,分流简案806件,分流率67.85%,简案结案413件,平均审理天数48.08天,较同期一审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减少35.87天,较全年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减少31.78天。认真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全面落实参审随机抽取等工作制度,在市人大、司法局等单位支持下,增补人民陪审员20名,目前我院共有人民陪审员22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审案件1978件。

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制定《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增强对各类审判人员权力和责任范围界定的科学性,切实发挥法官在办案工作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细化院庭长加强审判管理、完善审判监督等各类事项责任。进一步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强化对审判工作的指导,召开审判委员会36次、专业法官会议53次。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审判管理,严格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加大案件评查力度,优化评查模式,逐步形成审判业务部门自行日常评查、审判管理办公室集中评查、审判委员会委员重点评查相结合的评查模式评查案件531件,评查裁判文书127件、网上办案528,强力推进案件质量提升;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加强问题研判,进一步发挥态势分析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宏观指导作用。

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转型升级。整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能,将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和速裁快审工作整合至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实体化运行。完善诉讼服务功能,优化网上立案服务,推进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在省内网上立案基础上实现全国范围内跨域立案,网上立案728件,省际跨域立案7件。开展审判辅助性事务集约化管理,整合并集中提供诉讼引导、材料收发、鉴定评估等各项服务,推进诉讼材料扫描、邮寄送达、装卷归档等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取得实质进展,实现诉讼材料同步扫描编目上传、纸质卷宗“一键归档” [12]庭审语音转录功能,上线运行“智能云柜”、诉讼材料收发系统,建立诉讼材料流转中间库,无纸化办案实体运行筹建集中送达中心,综合运用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送达模式,助力解决“送达难”。

四、加强自身建设,大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行动自觉。加强党的建设,成立机关党委,完成党组织换届选举,扎实推进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谋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重视教育培训,组织36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业务实战,员额法官全年人均结案374.63件,居镇江法院前列,最高结案656件,个人结案500件以上的9人。注重学术调研,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1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1篇课题被省法院“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专题调研立项、4篇课题被镇江中院立项为重点调研课题,10篇论文在各级比赛中获奖。

严肃司法纪律作风。完善制度体系,修订部门岗位目标考核、考勤等规章制度,以制度为抓手,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教育监督,通过会议剖析、旁听庭审、参观监所等形式,集中开展警示教育6次;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制度学习教育月、司法作风改进年、司法规范建设年等活动,严格落实纪律作风和司法效能提升各项举措;认真配合省委巡视、镇江中院和市纪委专项巡查督查,按要求完成各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并以镇江中院巡查后白法庭为契机,全面加强法庭工作。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完善执行案件、“套路贷”虚假诉讼和信访舆情一案双查”机制,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依法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对10名干警进行问责处理。

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审判、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并以专题报告为契机,制定《关于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扎实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代表委员71人次,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评议庭审、见证执行等19次,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信件5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建立法律监督案件统一接收登记、扎口管理、分析研判机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问题建议及时分析整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网上直播庭审5500件,上网发布裁判文书6993件,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审判执行任务特别繁重的一年,新收案件连续增长,全院上下齐心协力,依靠司法改革挖潜力,依靠信息化建设提质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院被镇江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接全市中心工作的主动性、精准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破解人案矛盾举措不多、成效不明显,繁简分流、多元解纷、执行长效机制建设、信息化助力审判等工作成效未及预期,执法办案质量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各项措施未完全落实到位,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优化;四是干警违法违纪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仍未完全杜绝,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立足自身,深剖原因,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二〇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和自身建设两个关键,深化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双轮驱动,抓重点、补短板、塑品牌,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奋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福地四名城”、推动句容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谱写“强富美高”新句容精彩篇章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思想站位不偏移,以更高定位谋求工作新突破。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坚持主动向市委及其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坚持系统化思维、全局性站位,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法院工作,不断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度。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以更大作为保障句容发展。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把主要精力、人力和资源向审判一线倾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以更大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部门协作配合、基层基础建设、“保护伞”铲除等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取得扫黑除恶斗争压倒性胜利。深化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彻底整治“套路贷”虚假诉讼。紧密围绕全市“一件头等大事、四大工作主题”,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抓好产权保护、金融审判和破产审判三项工作,以更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平台,积极构建行政纠纷预防、行政诉讼协调和行政行为诉后规范机制,全面助推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在攻克解决执行难上更进一步。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偏离,以更实举措落实司法为民。依法妥善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进“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加强诉源治理,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和诉调对接,加快构建多渠道便捷化矛盾预防化解网络和多层次阶梯式纠纷解决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积极构建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网络、热线、移动端服务,一网通办各项业务的诉讼服务新模式,推进实现诉讼服务“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全覆盖。

四是坚持深化创新不停步,以更稳步伐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各岗位职责清单和履职指引,做到权责相统一。巩固深化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责,确保审判权高效运行。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快审流程,盘活审判资源,缓解人案矛盾。推动信息化手段与审判执行深度融合,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广使用庭审语音转录、类案智能推送、简易文书智能生成等辅助办案手段,深化无纸化办案,为执法办案提速增效。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不松懈,以更高标准打造司法铁军。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教育培训,推动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严监督管理,严肃问责惩处。更加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风好正是扬帆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凝力、忠诚履职,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句容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20194月,江苏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除依法应指定辩护的案件外,其他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第十三届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确定为一项重要原则,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3年,2018年为专项斗争推进年,2019年为重点问题攻坚年,2020年为长效机制建设年。目标任务是通过三年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4]打财断血: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在查明黑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事实并对黑恶势力成员依法定罪量刑的同时,要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根据查明情况,依法作出处理;依法通过追缴、没收个人财产等彻底摧毁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防止其死灰复燃。

[5]“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套路贷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采取欺骗、胁迫、滋扰、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2019年8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向江苏反馈督导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对“套路贷”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治理,江苏省高院迅速出台全省法院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组织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到2019年年底,对2016年以来“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进一步排查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和相关群众举报投诉数量大幅度下降;到2020年年底,“套路贷”虚假诉讼源头治理机制基本形成,“套路贷”虚假诉讼得到根本遏制,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6] “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由江苏省高院组织研发的全国法院首个“套路贷”虚假诉讼智能预警系统,于2019年8月30日在全省法院上线运行。通过构建“套路贷”虚假诉讼分析模型,将案件信息分为涉公安(刑事案件、治安处罚)、原告起诉频次、被告未出庭次数等36个“套路贷”虚假诉讼监督点,重点运用裁判文书语义分析技术,甄别疑似“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并以可视化方式展示。

[7]家事审判改革:主要内容是,在审判理念上,强化法官职权主义理念,对当事人的保护从身份利益、财产利益延伸到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在审判机制上,建立专门的家事审判组织机构,与妇联、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在诉讼程序上,推行审前家庭财产申报、当事人亲自到庭、婚姻冷静期、家事调查和心理疏导机制等,提升家事审判工作效果。

[8]全省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2013年开始,江苏省高院在全国率先构建以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为标志的专门化审判机制,决定涉及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交由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门合议庭归口审理。2013年12月起,镇江法院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明确句容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由丹阳法院审理,镇江市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由京口法院集中审理。为进一步打破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审判的制约,2018年江苏省高院决定在“三合一”集中管辖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环境资源审判“9+1”新机制,即在苏州姑苏区法院等基层法院设立9个生态功能区环境资源法庭,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全省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在南京市中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省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和不服9个环境资源法庭审结的上诉案件。根据相关要求,在南京玄武区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自2019年11月1日起,集中管辖句容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

 [9]镇江市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经镇江中院研究决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镇江市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由润州区法院集中审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仍由属地法院管辖。

[10]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即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行的具体方式。在该模式下,执行指挥中心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承担起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该模式改变了由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实现“最强大脑”与“最强团队”有机结合,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11]内设机构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标是建立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人民法院内设机构体系。2018年12月,江苏省委编办、省法院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按照“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的要求,在全省基层法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经上级法院批准,句容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结合审判职责和工作需要,10个内设机构,包括:审判业务部门7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综合业务部门1个【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行政管理部门2个【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另保留直属行政机构司法警察大队及后白、下蜀、白兔3个派出人民法庭

[12]纸质卷宗“一键转档”:通过网上立案或者随案扫描的文件,能够与卷宗目录自动对比,匹配项自动归目、自动排序,一键转化归档,无需重新加工,进行二次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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