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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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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1-10 15:57:21 打印 字号: | |

句容市十六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22

 

 

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6日在

句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锁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〇一八年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打造智慧法院,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汇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抵制错误思想,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围绕发展大局,审判职责有效履行

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5730件,其中新收13731件,同比分别增长14.8%和20.43%,收案增幅居全省法院前列。开展为期半年的“审判执行大会战”专项活动,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应对案件压力,全年结案13751件,同比增长17.4%,结案标的47.48亿元,结收案比超过100%,圆满完成了全年审判执行任务,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服判息诉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等主要质效指标稳居镇江法院前列。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579件,判处罪犯791人,其中审结5人以上多被告案件17件。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案件3件,“受请托帮助患癌女子自杀案”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等多个栏目以案释法。依法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件46人;审结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25件185人;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31件99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件20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2件21人,有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业务学习,明确政策法律界限,顺畅沟通协调,提升打击合力,受理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件11人,涉嫌抢劫、强迫卖淫、寻衅滋事等多个罪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积极促进司法审判同监察体制改革有机衔接,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

——努力推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结买卖、承揽、定作等合同纠纷案件624件,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质量意识,推动供给质量提升;依法审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案件18件,惩处罪犯34人,充分维护并指引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助推创新创业。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拘传及限制出境等措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妥善审结与公司、企业有关的纠纷57件,依法加强股东权利保护,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正确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尊重市场主体意思自治,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提升市场经济活力。三是强化监测预警,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31件,涉案标的1.95亿元,执结276件,执行到位金额1.1亿元,加速推进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增强风险识别、防范的敏感性和主动性,健全沟通机制,强化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衔接配合,畅通金融风险预警渠道。四是加大破产审判力度,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实行定期研讨和院领导包案制度,依法审结破产案件9件,有序清退一批“僵尸企业”,立案近10年的句容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实质性化解;对仍能适应市场需要、具有营运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再生,句容首例适用破产重整程序的江苏跃进农用车有限公司,经引入第三方资金后,重整计划顺利执行,该案被评为镇江市“十佳精品案件”。

——切实维护涉诉民生利益。一方面,公正高效审理涉民生案件。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判工作,推进“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1],审结此类案件1140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化解纠纷,审结家事案件1030件,调解撤诉率为67.67%;审结物业纠纷326件,针对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开展广泛调研,就完善物业管理等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应;密切关注房地产业发展引发的各类纠纷,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950件,同比增加36.49%,对涉房地产纠纷进行专项分析调研,加强防范化解;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408件,占民事结案总数的18.25%,涉案标的7.12亿元,加强风险告知、立案甄别、事实和证据审查力度,切实防范和惩治涉套路贷与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46件,与人社、劳动等部门建立群体性劳动争议风险预警机制;妥善审结农村土地纠纷案件55件,在法治框架内依法保障并正确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持续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8件,法律拥军常态化,被评为句容“六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先进集体。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一室”[2]载体,除院本部外,在人民法庭增设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154件;律师工作站累计8名律师参与驻站服务766次,开展诉讼指导、风险告知、法律咨询等工作。

——大力助推民主法治建设。一方面,依法履行行政审判司法监督职责,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6件。对5件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确认违法,切实纠正行政违法或不规范行为;加强行政不作为案件审理,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回访推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3]工作规范化开展,不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效,进一步落实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司法建议等制度,发送书面司法建议11份,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分别对行政审判工作予以批示肯定。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将案件庭审打造成全民法治公开课,网络直播庭审1773场次,邀请旁听12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3个案例在镇江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1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持续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召开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基本解决执行难”等主题新闻发布会4场;加强人民法庭普法阵地建设,形成了由下蜀法庭“沐正苑”、后白法庭法治教育馆、白兔法庭法文化广场共同构成的“一廊一馆一广场”法庭文化格局,后白法庭法治教育馆被确定为句容市干部教育培训“五色”现场教学体系黄色警示教育教学点,接待现场教学14批270余人次。

三、聚力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强力推进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我们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总攻,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800件,结案5139件,执行到位金额4.73亿元,核心指标“三个95%、一个85%”[4]全面达标;2016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三年受理执行案件12822件,结案12161件,执行到位金额9.72亿元。

——传统手段进一步强化,集中执行常态化。加大对搜查、拘留等传统执行措施运用的强度,全年强制搜查267处,拘留158人次;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中执行,全年集中执行29次,促使62人当日全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加大房屋土地腾退清空力度,全年腾退清空房屋土地112处,执结案件168件。

——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执行模式信息化。一是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5]实体化运行。对事务性工作进行集约化管理,对流程节点、执行案款等进行精细化监管。二是网络司法拍卖更加高效。制定《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引入辅拍工作外包、询价等机制,拍卖价值和效率明显提升,2016年以来网拍资产603件,成交417件,成交金额5.73亿元,平均溢价率19.51%,其中,2018年网拍资产244件,成交138件,成交金额1.94亿元,平均溢价率20.87%。三是终本案件[6]管理更加严格。规范适用程序,明确适用标准,终本案件合格率为97.7%;顺畅恢复执行渠道,2016年以来恢复执行案件1450件,结案1417件,执行到位金额2.61亿元,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居镇江法院前列。

——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联动执行社会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句容市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机制,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覆盖基层综治干部、网格员的协助执行网络,开展执行线索查找、调解、督促和解协议履行等工作。

——工作方式进一步创新,推进执行难题破解。加大失信信息公布和联合信用惩戒力度,线上线下多渠道同步动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45条,并将执行失信信息嵌入公共信用等信息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加大执行悬赏力度,发布悬赏公告10期,成功找到失信被执行人4名。推进执行转破产工作,办理执行转破产案件2件,有序引导“僵尸企业”退出执行程序,化解执行案件18件。规范并推进执行救助工作,制定了《司法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对51件执行案件的64名当事人救助45.1万元,彻底化解“骨头案”16件。加大执行宣传力度,多途径广泛报道执行工作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优化执行环境,增进全社会对“执行难”[7]“执行不能”[8]的理性认识。

四、完善配套机制,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办案责任,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确定审判责任,明确考核追责程序和标准,全年评查案件1100余件。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优化职能,推动业务、政务顺畅高效运行。

——优化审判团队建设。科学设置审判团队组建模式,审判团队运转进一步规范化。完成员额法官增补,2名法官增补入额,现有员额法官44名。探索从优秀书记员中选任法官助理,拓展法官助理选任渠道,更好地满足审判团队需要。组建速裁团队,推进繁简分流,全年速裁结案794件。

——构建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强化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程序性事项的审核批准、对审判工作的综合指导、对审判质量效率的全程监管、对案外因素干扰的排除。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明确办案基数,杜绝挂名办案、办理批量简单案件等情形,院庭长全年结案6357件,同比增长46.14%,人均结案211.9件。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实行结案目标管理,加大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力度,加强长期未结案件[9]管理,建立定期通报督办、提交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院庭长包案等制度,严格审判流程和审限管理,有效遏制案件久拖不决,2018年底长期未结案件48件,较上年减少85件。切实用好案件质量评查手段,评查覆盖全部案件类型和全体法官,强化重点案件评查,聚焦工作痛点难点和常见多发错误,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办案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审判业务系统在全省试点运行并率先全面上线,实现多项智能应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运行取得实质性进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上线应用。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网络直播进一步推进,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评查着力提升文书质量,上网公开裁判文书5459份;稳步推行“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直播庭审1773场次。诉讼服务网功能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递交材料、信访等一体化办理,全年办理网上立案546件。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整改。

五、坚持狠抓不懈,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升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分类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有序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45期260人次,切实提升员额法官审判能力和其他岗位司法辅助、政务保障能力。加强业务研讨和司法调研,综合提升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6个课题被确定为镇江法院重点调研课题,2个课题被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法学专项立项为重点课题和自选课题,3篇论文分别在全国及省、市论文研讨会上获奖;包括院庭长在内的员额法官人均年结案327.41件,最高个人年结案474件。开展书记员“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提升”活动,在镇江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优胜奖、4名选手分别被评为业务能手和优秀书记员;2名书记员被选拔参加全省法院书记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1人获个人第五名,被评为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和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标兵,并破格晋升为镇江市首位高级书记员。

——加强监督管理,优化纪律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或修订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出台《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促进领导干部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紧压实,推动各项工作举措的贯彻落实和制度的有效执行。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和法院开放日等工作,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参加旁听庭审、视察座谈等活动,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着力改进工作,自觉接受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科学调整健全党支部设置,规范并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整改落实各级巡视、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开展“正风肃纪、廉洁司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2名干警进行了处理,其中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法院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距离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经济社会发展对审判工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审判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与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解决执行难还需继续努力,大量胜诉权益未能及时兑现;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干警违纪违规现象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一九年工作要点

2019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持之以恒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句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政治优势,作为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实施“审判质效双提升工程”,精心打造高质量司法。以构建司法责任制下审判管理新体系为抓手,实施“审判质效双提升工程”,努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紧紧抓住审判执行工作主动权。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研判并着力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改革思维和创新方式,切实抓好司法责任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立足长远,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在更高层次上推动执行工作实现长远发展。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涉民营企业、涉企业家案件,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防控经济领域风险,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高质量。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建立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推进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规范化,增强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服务和保障改革开放高质量。依法审理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服务和保障城乡建设高质量。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履行好普法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和保障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强化景区巡回审判点、涉旅游纠纷合议庭职能,助推全域旅游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高质量。妥善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持续推进涉军维权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和保障人民生活高质量。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稳妥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推动机构整合、职能优化。完善和规范审判团队建设,明晰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权限,推进审判团队之间的统一协调。运用信息化思维和手段推动审判监督管理制度转型,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审判监督管理全程网上运行、全程留痕。进一步实现办案信息化,推进智能辅助办案、裁判文书智能纠错等系统的应用,增强执行、道交纠纷处理各类信息化平台实体运行成效,提升审判效能。深化司法公开,在继续抓好裁判文书、庭审、执行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积极探索司法大数据的运用,提升数据质量,增强数据汇聚、分析、应用水平,提高司法大数据辅助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围绕“八种本领”“五个过硬”要求,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制度落实为抓手,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推进纪律作风有效转变。坚持和完善审务督察、案件评查等制度,定期通报问题,强化结果运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切实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司法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从严监督管理,严肃问责惩处,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紧紧围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努力为句容深度对标苏南、奋力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附:

《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1]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用大数据构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调解组织、保险机构、鉴定机构的相互衔接、协调联动工作格局,实现理赔计算、调解、鉴定、诉讼、理赔等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在线处理,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全程信息化快速处理与化解。

[2]一站一室:指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

[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 指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由法院审查作裁定、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原则。

[4]“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三个95%、一个85%”: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提出核心指标“三个90%、一个80%”的要求,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终本案件合格率、信访案件办结率需达到90%,近三年执结率需达到80%,以上核心指标在第三方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江苏法院自加压力,将上述核心指标要求提升为“三个95%、一个85%”。

[5]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指由各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有力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切实承担起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

[6]终本案件: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即执行案件在法定执行期限内,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原因导致案件短期执行不能,采取各种执行措施仍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而暂时采取的结案处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可申请恢复执行。

[7]“执行难”:指由于执行不力、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或者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或者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等原因,导致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的情况。

[8]“执行不能”:指人民法院已最大限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查控,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依然无法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案件仍然执行无果。“执行不能”案件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属于当事人面临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或法律风险。

[9]长期未结案件:指立案12个月以上未结的案件。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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