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 权 委 托 书
(公民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用)
委托人:张某,男,1900年1月1日出生,汉族,在某某厂工作,住***。联系方式:13000000000
受委托人:李某,男,1900年1月1日出生,汉族,在某某厂工作,住***。联系方式:13000000000
现委托李某在我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一审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的代理事项和权限为:第 2 项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代签收本案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等。
委托人:(张某签名)
20**年*月*日
注:1、本委托书供公民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写明委托权限。
2、本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后递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