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句 容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苏1183破2号
2020年12月25日,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管理人已依据该分配方案分配完结,请求本院终结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已按本院裁定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结,依法应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裁定终结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