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家事庭吴红云法官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判后延伸保护,确保了案件中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落到实处。
据悉,原告某与被告王某由于因感情不和,于2017年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子王小某由王某抚养,施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但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后王某下落不明,王小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2019年施某拿着离婚协议书到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本院审理时考虑到王小某的父亲王某下落不明,其爷爷奶奶并非法定抚养义务人,只能判决王小某由其母亲抚养,其母亲施某也表示愿意抚养儿子,但判决后施某也不知去向,一直未对王小某履行抚养义务。后王小某的爷爷奶奶找到案件承办人吴法官要求施某履行孩子的抚养义务,但由于其爷爷奶奶并非本案当事人,无法启动执行程序,为了保证孩子的合法权益,吴法官积极与施某及其家人联系,要求施某主动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施某只是通过其父母向王小某支付了部分抚养费,但一直未露面,王小某一直由爷爷奶奶抚养照顾。虽然后来王小某的爷爷奶奶没再到法院提及此事,但这件事一直悬挂在吴法官的心里,时不时的通过电话与孩子的奶奶联系,询问孩子的生活情况。
2020年10月,施某想要再婚,到法院申请判决书生效证明。想到半年前王小某的抚养问题一直没有根本解决,吴法官对施某不负责任的行为予以了批评,并督促施某在解决好儿子王小某的抚养问题后再来法院领取生效证明。在承办法官的督促下,施某主动与王小某的爷爷奶奶联系,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了协商,考虑到孩子一直在爷爷奶奶身边,且已经上小学,在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孩子继续由爷爷奶奶照顾其生活,施某每月给孩子支付不低于500元的抚养费。
第二天,施某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判决书生效证明,并陈述双方已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为确保事情的真实性,承办法官又专程到王某家中,与孩子的爷爷奶奶核实了相关情况,在确定孩子的抚养问题得到了实际解决后才给施某发放了判决书生效证明。
吴法官对孩子认真负责的态度让施某心服口服,也得到了王某父母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