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句容法院依法对高某等10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进行审理宣判,最终该10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句容法院召开媒体通报会,对句容法院依法审理的该类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会由刑庭庭长谭江宇主持。
2018年,句容法院共受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3件31人,涉案金额违法所得90余万元。综合这三起案件,该类案件有如下特点:一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广泛侵犯。犯罪分子泄露售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非是单一的基本信息,而是有关于公民的各个方面的信息,具体包括:身份信息、征信信息、消费信息、车辆信息、通讯信息和旅游信息、住宿信息等。二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手段多样。一种是通过网络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出卖赚取差价。第二种是教育培训、保险、金融、通讯等行业机构的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拷贝公司客户信息后出售牟利。第三种利用假冒正规网站骗取受害人信息。三是获取的公民信息多用于业务推广、出售牟利或从事诈骗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在句容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吴某是一家金融机构员工,其在工作期间,通过登录公司内部系统,获取大量客户信息进行售卖,共获利5万余元;赵某则是通过加微信群,从上家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然后在进行售卖,赚取差价;经营某通讯公司加盟店的范某和吴某夫妻两人还提供定制查询服务,其与催收公司达成协议,由催收公司提供身份证号和姓名,范某、吴某则为其在通讯公司系统里查询对方手机号进行牟利。
最后,谭江宇就保护个人公民信息向民众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个人的电子邮箱、移动手机号服务密码等与网络支付及银行卡等密码要有差异,防止次要信息的泄露影响到重要信息,造成损失。二是慎重参加各类线下或网站问卷调查活动,在参与调查时不泄露详细的个人信息。三是妥善处理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不要随意丢弃。四是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务等重要信息。五是不点击可疑链接,不连接来历不明的无线网络,不扫描非正规渠道获取的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