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家住句容白兔某村的申请人潘某等人特地从田间赶来,向该起民生案件承办的执行法官送上锦旗,以表达对该院执行局干警的衷心感谢。
2016年年初,原告潘某等人因儿子在公共场所遇害身亡,将该公共场所即某公司告上法庭,后经一审和二审判决,被告某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近30万元。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考虑到该起案件系民生案件,执行法官立即依法传唤被执行人负责人到法院接受调查,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由于该公司当时属于营业淡季,被执行人向法官申请分期给付。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和解,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分期给付,并约定了逾期不能偿还的违约金损失。9月27日,被执行人主动提前将剩余应支付的款项汇入法院账号,执行法官及时将案款发放给了申请人潘某等人。
为表示感谢,申请人潘某等人趁着农忙空隙时间向该案执行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