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夜,句容法院执行局七名干警匆匆吃过晚饭就上车直接奔赴八十公里外溧水区某村,拘传一名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曹某某。
几日前,案件承办人杨法官与该被执行人通过电话联系,要求其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曹某某只说没钱,年底有钱了再说。承办人表示如果经济上确实困难,来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和解,分期履行也可以。曹某某的态度则很不好:“开庭都去了你们法院都好几次了,反正我就是这个态度了,懒得去了”。
面对这样一名“懒得来”的被执行人,承办人向领导汇报后,决定拘传这名被执行人。考虑到曹某某白天外出务工,局里采取夜间执行方式,并配强此次执行力量,由两名执行法官参与,四名法警配合。经过一个半小时颠簸,晚上八点赶到曹某某所在村后,执行队伍关闭了警灯警笛,直奔曹某某家。一名法警负责守住后门,其余干警正门迅速进入,在家中卧室找了被执行人曹某某。执行过程中,一名执行法官负责宣布拘传决定,另一名负责全程执法记录,两名法警负责控制曹某某,另两名法警负责稳控家属情绪。宣布决定后迅速将曹某某带上警车带离该村,整个过程迅速果断,用时时不超过十分钟。
回句容途中,该七人执行小组还对沿途几名被执行人家进行了突击搜查,虽然被执行人均未在家,但也产生了较强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