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句 容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苏1183破2号
本院根据徐昌文的申请,于2018年7月17日裁定受理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为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8月24日前向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华杨斌;联系电话:1390529755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8月24日在句容市人民法院第九法庭召开。
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句容市宏达生物农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