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句容法院受理了自诉人张某诉被告人巫某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巫某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法院开庭,本着人文关怀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理念,句容法院刑庭三位干警前往巫某家里,组织自诉人、被告人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三位干警的努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自诉人张某自愿申请撤诉,邻里之间的矛盾被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