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句容法院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庭根据未成年人小军的申请向其发出了人身保护裁定。
经查,小军父母离异,其随母亲共同生活,但离异后父亲王某常常半夜到其和母亲的住所对母子俩进行骚扰,还经常与其母亲发生吵打,毁坏家中的家具,严重影响了小军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给小军的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该院少年庭接到小军提交的申请后,立即深入派出所、学校等相关部门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并电话约谈了被申请人王某,在确定小军的申请属实后,第一时间签发了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王某骚扰、殴打申请人小军及其近亲属。同时函告公安、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对此事予以密切关注。
该份人身保护令,是反家暴法实施以来,该院首次针对未成年人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危险而签发人身保护令,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成年人成为父母离异的出气筒,在父母离异后遭受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