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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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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6-22 15:41:26 打印 字号: | |

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依照法律规定审理被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依照法律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审判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的各类案件;
    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执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
    承办其它应由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总共11个,分别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等。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机构(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机关党支部。本院共有职工239人,其中在编人员115人,离退休人员42名,聘用人员82名。
    2、直属行政机构
         司法警察大队
    3、派出机构
         后白人民法院、下蜀人民法庭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切实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水平,1-11月份,共受理各类案件9663件,审(执)结7306件,解决争议标的8.01亿元。其中,刑事审判审结案件328件,判处罪犯456人;民商事审判受理案件5197件,审结4190件,解决争议标的6.75亿元,并且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优势,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妥善调处民商事纠纷,共调解撤诉结案2212件,调解撤诉率61.24%;行政审判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3件,强化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2、加大案件执行力度
    以“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为契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努力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1-11月份,执结案件1810件,执结率为70.98%,执行到位标的16754.47万元,其中,完全执结案件826件,实际执结率为45.63%。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发展根基
    以推进法院文化和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提升便民服务和司法为民水平为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启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二、2014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度收入决算­3200.9万元,比上年增加805.11万元,增长33.61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的增加,主要是调资;二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主要是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200.9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454.22万元,为以前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
    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度支出决算3200.9万元,比上年增加805.11万元,增长33.61%。其中:
    1、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3115.6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5.2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454.22万元,主要为以前年度事项结余。
三、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320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525.19万元,占78.89%;项目支出675.71万元,占21.11%。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行政运行1615.59万元,占50.4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56.58万元,占39.26%;案件审判44.99万元,占1.41%;案件执行77.13万元,占2.41%;“两庭”建设40.94万元,1.28%;其他法院支出80.4万元,占2.51%;住房公积金85.27万元,占2.66%。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4年句容市人民法院“三公“经费决算支出159.37万元,比2013年增加12.7万元,增长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万元,与2013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18.15万元,与2013年相比,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购置三辆公务用车(报废更新);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22万元,下降5.13%,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例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本单位组团及参加其他单位组团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18.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79万元,主要用于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8.36万元。主要用于本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2014年,共购置车辆3辆(报废更新),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2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中央及省市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要求,正常接待及上级法院检查、兄弟法院来考察学习。201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176个,来宾1782人。
 
    附表:
             表一 句容市人民法院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责任编辑:句容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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