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法院2016年上半年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录公告计划安排,现制定镇江两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资格审查及技能筛查方案如下:
一、筛查时间
2016年5月25日(星期三)、5月26日(星期四),具体安排如下
5月25日下午:
15:00-15:30 丹阳法院、扬中法院、开发区法院
5月26日上午:
9:45-10:15 句容法院、丹徒法院
二、筛查地点
句容法院与丹徒法院在丹徒区大港中学考场,丹阳、扬中、开发区法院在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具体地址为:
丹徒区大港中学:
丹徒新城龙山路108号 心远楼3楼机房(一)、(二)
联系人:丹徒法院政治处 汤 笑 电话:17705290617
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
丹阳市开发区迎春路333号五楼电脑教室
联系人:丹阳法院政治处 蔡兰娣 电话:15952820988
三、注意事项
(一)各招录单位须有一名工作人员到场,现场负责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
(二)考生报到时需带物品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有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的一并带上;
4、可自带输入法或词库。
(三)考场安排
1、丹阳考点:
第一考场:丹阳法院+开发区法院部分考生
第二考场:扬中法院+开发区法院部分考生
(具体视实际到场考生人数安排)
2、丹徒考点:
第一考场:丹徒法院40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中第1-40名)
第二考场:句容法院27人+丹徒法院14人(报名表后14人)
(四)考场纪律
1、考生必须提前1小时到指定考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考;
2、考生必须携带上述应当携带的证件,否则不得入场参考,入场后将身份证放置在电脑桌显著位置备查;句容、丹徒法院考生需凭打印的个人报名信息表入场;
3、考生不得携带个人键盘(亚伟等专业速录工具除外);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静,并关闭手机,否则视为作弊处理,不计成绩;
5、考生个人物品必须放置在统一指定位置;
6、技能筛查期间,除发生机器故障,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考生须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征得同意后可以参加补考;其他因个人理解差错及操作失误等原因,一律不得补考;
7、考生可提前30分钟入场,将携带的U盘中的词库或输入法拷入电脑,正式开考前,所有U盘需统一上交保管,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8、本次技能审查内容为听打一段时长为10分钟、120字/分钟的音频文件,音频播放结束后,有3分钟的修改时间,3分钟后,先保存、后提交。不得拖延时间、交头接耳,否则视为作弊;
9、考生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技能筛查结束后,自行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