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去年年底,该院审理原告朱某与被告顾某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后经该院依法判决被告顾某偿还原告朱某1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顾某迟迟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而是躲在上海企图逃避法院的执行。
今年6月,当该院执行局法官得知被告顾某现藏身于上海某小区,目前正在一家菜市场从事水产批发销售业务。于是在6月18日,执行局法官提前来到被执行人顾某租住的出租屋附近。因不能确定顾某具体租住的是哪间出租屋,执行法官在18日下午就来到被执行人顾某所在的菜市场进行“侦查”,摸清了顾某出租屋大概的位置。19日凌晨4点多钟,随着执行法官的一阵敲门声,防备松懈的顾某打开了屋门,紧接着执行法官和法警将被执行人顾某带至楼下停靠的警车内。在简单的交谈后,执行法官迅速将其带离现场。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执行法官和法警顺利将顾某带至该院,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事后,申请人朱某对该院执行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打动,连连称赞该院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