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在五一小长假后首个工作日,句容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规定,并邀请部分代表委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有效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该院制定出台《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方案》,成立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作,做好工作预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作风建设,切实保障立案登记制的顺利实施工作。
当天上午,该院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提前进入到工作岗位,填写诉讼材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友洪,分管副院长姜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蔚等院领导也提前赶到立案大厅,到场指导立案登记制改革具体工作。
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玉,句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章壮钧等领导也在首个工作日分别来到该院,对该院立案登记制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要求该院以改革促创新,以制度促规范,严格落实各项举措,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的“不立不裁”问题,推进立案登记工作进入新常态化。
据了解,自201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将全面实施,法院受理案件方式正式开始由过去的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即对当事人的起诉不再进行实质审查,而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实行立案登记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改进法院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追究,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本上解决法院“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确保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截止发稿时,该院共立案登记20余件案件,实现了由立案审查制到立案登记制的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