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句容法院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10-14 09:18: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句容市委市政府出台《句容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句容法院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该院工作实际,对该院干警差旅费报销管理工作作出补充规定,进一步落实机关管理规定。
    该补充规定要求各部门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出差人数和天数,并实行一事一报,不得累计报销,也不得分次分人报销。出差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城市间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出差归院一月内,凭出差审批表及相关票据到财务室领取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审核后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行装的院领导签字方能完成报销手续。
责任编辑:句容市法院管理员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