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行政庭邀请市法制办领导、民一庭和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部分专家到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交通事故处理长效法律机制建设进行座谈。
座谈中,与会人员重点讨论了交通事故认定的法律属性、交通事故交警调解机制建设,尤其是相关部门之间如何衔接进行了有益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目前交通事故认定属于一种公文书证,是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客观认定。因此交警部门必须对事故的事实因果关系负责,处理赔偿的部门在审核事故认定基础上对法律因果关系负责。
最后,市交警部门对该院主动服务上门的做法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