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以女儿的名义在农村购买了三间平房,居住了10多年,没想到一拆迁,使得相安无事的一家人对簿公堂。日前,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组记者一行5人专程从北京到我院采访报道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原告李某夫妇原籍是安徽人,被告李某某是李某夫妇的女儿,李某某早年嫁到句容,李某夫妇考虑到女儿是本地人,所以在1998年的时候,李某夫妇就考虑到由他们出钱以女儿的名义在句容农村购买了三间平房,当时由李某夫妇出钱,并且也是由李某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只是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是以李某某的小名签订的,当时也是由李某代为书写。购房后,一直由李某居住,后因拆迁,双方产生矛盾,李某夫妇诉至法院。2014年4月18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央视记者对该案庭审全过程进行了现场录制,并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进行了采访。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当中,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