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在“315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句容法院邀请镇江中院宣传处孙彩萍主任以及省市5家新闻媒体参加涉消费者权益案件媒体通报会。
活动当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刑事案件,并邀请媒体记者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经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张某从他人处购进假冒双灯牌卫生纸予以销售、将购进的散装卫生纸包装成“双灯”品牌的卫生纸以及低级购进劣质散装卫生纸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13年3月,经群众举报,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退出赃款10万元。
通报会上,分管副院长姜波向参会媒体记者详细介绍了该院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开展情况。自2010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消费者权益案件21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17件,案件涉及产品质量、产品致人损害、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范围。该院通过开通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严厉打击欺诈和犯罪行为、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等措施,努力为消费者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
该院分管副院长姜波还表示,今后将加大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通过庭审直播、以案说法、发布典型案例、开设节目专栏等方式、宣传涉消费者维权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