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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法院:“临时家长”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失足少年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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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0-14 08:54:55 打印 字号: | |

 

    “谢谢妈妈,我回去以后一定会好好的改造自己的,绝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教诲!”当少数民族失足少年和“妈妈”紧紧的拥抱在一起,并且用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表达了对“妈妈”的感谢,全场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庭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因被告人艾某系新疆维吾尔人,经过多方查找无法联系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成年亲属参与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该院特别邀请了句容市梅花社区主任李胜琴作为“合适成年人”,担任艾某某的临时法定代理人参与庭审。
    在法庭教育阶段,李主任配合法庭以一名母亲的身份对艾某某进行了教育,劝导他要珍惜法庭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好好做人,回去后要学一门手艺,靠自己的真本事养活自己,不要再违法犯罪,并劝导他浪子回头金不换。艾某听了这位“临时母亲”语重心长的教导后,也深深的表示忏悔,并表示以后再也不会干违法的事了。
    据了解,该院通过邀请“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不仅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合适成年人”参与法庭教育,进一步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错误,早日重归社会。
责任编辑:句容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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