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徐某因土地纠纷而对原告段某心生怨气,今年4月被告将段某所种植的树苗全部毁坏,为此,段某将徐某告上法庭。承办法官在送达应诉材料时发现,徐某已有八十高龄且行动不便,其子女也长年不在身边,从体现司法便民的角度出发,法官决定将该案的开庭地点定在徐某家中,从而避免徐某路途劳累、来回奔波。因徐某的听力存在问题,法官在庭审中经常需要重复、耐心地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句容法院下蜀法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及当事人家中,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方便群众诉讼,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与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