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民二庭通过多方努力,成功调解一起历时8年的信访案件。
2005年,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与华某因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后该案按撤诉处理,法院裁定诉讼费、代理费由华某承担。结案后,华某自愿给付了诉讼费律师费约4000元。此后,华某因与该供销合作总社存在各种矛盾,要求该社返还诉讼费、代理费,并不断在政府、法院等相关部门上访、信访。
2005年,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与华某因承包经营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后该案按撤诉处理,法院裁定诉讼费、代理费由华某承担。结案后,华某自愿给付了诉讼费律师费约4000元。此后,华某因与该供销合作总社存在各种矛盾,要求该社返还诉讼费、代理费,并不断在政府、法院等相关部门上访、信访。
2013年5月,华某向句容法院法院起诉,要求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给付诉讼费、律师费共计3925元。开庭前,承办人薛法官多次约谈华某,由于该案时间长、原被告双方矛盾激烈,华某态度十分不配合,并表示如果处理不公将继续上访、信访。承办人又多次约谈被告代理人,代理人表示由于该案涉时太长相关负责领导已更换几任,且原告当时是自愿给付诉讼费、代理费的,后又多次上访、信访,造成恶劣影响,现在又提出无理要求,被告方无法接受原告要求。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人与华某多次沟通,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做原告工作,华某态度有所缓和,自愿放弃律师费诉请3000元,仅要求被告给付诉讼费925元。承办人又与被告代理人协商,做通了被告方的工作。终于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一起历时八年的老上访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