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少年庭法官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时,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同意调解离婚,但当谈到孩子抚养费给付问题上,双方陷入了僵局。男方坚决要求女方一次性给付小孩抚养费,原因是女方长期在外打工,无固定住所,经常找不到人,害怕以后孩子的抚养费拿不到。而女方则表示小孩抚养费肯定会给,只是目前没有那和么多钱,一次性拿几万元的抚养费很困难,而且害怕抚养费一次给付后男方不让其探视孩子,要求一年给付一次,在每年暑假看孩子时给付。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僵持不下,眼看一场调解就要不欢而散,以失败告终。此时,少年庭法官想到了司法调解“第三人制度”,于是提出是否可以由女方提供一个人对抚养费进行担保,这一提议得到了双方的一致认可。随即,女方的弟弟主动表示愿意为姐姐提供担保。至此,一场离婚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离婚案件,孩子问题往往是关健,因此,孩子问题解决好了,离婚案子也就能顺利的解决。少年庭法官司法为民,巧妙运用司法调解“第三人制度”,通过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方式解决了离婚双方对孩子抚养费问题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