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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期限——案件审理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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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0-20 11:34:16 打印 字号: | |
 
1、民事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会在多长时间内审理结束?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在多长时间内审理结束?
人民法院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决定。人民法院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3、行政案件第一审法院会在多长时间内审理结束?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官司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人民法院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一并审理行政赔偿请求案件的审理期限与该行政官司的审理期限相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案,需要延长审限的,按审理行政官司的规定报批。
4、行政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在多长时间内审理结束?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责任编辑:句容市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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